1)投标申请人资格管理。目前,国家对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的申请人没有特别的专项资质管理规定。
2)投标资格能力要素。融资招标项目的申请人应该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资格要是申请人融资、建设、管理的实力和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要求。证明资格能力因素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税务代码、企业章程以及联合体之间的分工协议、业绩、财务实力、信誉证明材料等。如考虑国外公司参加投标,对其资格因素证明文件的要求应考虑国外政府对企业管理的一般惯例做法和我国政府的规定。
①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证明申请人是否有能力胜任招标项目的主要的因素。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越多,一般来说其项目管理经验越丰富。TOT和股权转让项目强调的是申请人的融资、投资和运营经验,而BOq项目还要增加项目设计和建设管理业绩经验的要求。当单一申请人不足以满足融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多项业绩经验要求时,能采用两种办法:一是允许联合体成员业绩累计叠加后满足规定的要求;二是允许部分业绩一定要满足要求,其他业绩可以选择性响应,如BOT项目,能要求投资人必须有融资和投资业绩,而建设、运营两项业绩经验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即可。设定类似项目业绩的标准必须要格外注意:第一,申请人已有项目的业绩规模和复杂程度一般应与招标项目接近。例如,10万吨/日解决能力的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可要求申请人具有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第二,申请人的业绩指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项目。为了审查申请人的项目业绩,通常要求其提供项目业绩的详情信息,包括完成项目名称、证明人联系方式、项目地点和规模、项目的投资总额、项目协议的执行情况、投资或建设和开始运营的时间等。
②财务实力和融资能力。财务实力和融资能力是反映申请人资格能力的重要的条件。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一般要求申请人具备筹集项目资本金和贷款的能力。申请人的财务实力大多数表现在申请人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
③申请人信誉。招标选定的投资人要与招标人长期合作,为此,招标人对申请人的履约信誉要求比较高。反映申请人信誉的因素包括申请人与其他合作伙伴的履约守信情况、违法违规以及法律诉讼记录等情况。目前国内尚未建立统一的企业诚信考核体系。为了评审履约信誉,通常要求申请人自行声明是否曾发生过任何重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还有是不是发生过重大合同违约或被解除协议情况,或财务被冻结,以及近年曾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情况等。
1)设计企业资质管理。按照《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7]令第160号)和原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少数行业设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少数行业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设丁级)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自身的需求设置等级)四个序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共包括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分别为: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电子通信广电、轻纺、建材、铁道、公路、水运、民航、市政、农林、水利、海洋、建筑等行业。其中,建筑行业根据自身的需求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共包括8个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专项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设行政主任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有关设计企业资质的审核认定和监督管理。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境内注册企业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并按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范围参加建筑工程设计投标和承包;境外注册企业应为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且一定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市场准人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人的管理规定。如果招标范围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全过程设计内容,则境外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后续的工程设计和服务工作还应遵照《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市[2004]78号)与境内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合作设计,其投标时应与境内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联合投标。
招标项目允许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其联合体各方责任及其资质认定参照工程项目施工投标联合体资质的有关规定。
2)工程设计投标资格能力要素。反映工程设计投标申请人资格能力有以下要素。
①申请人的资格。指申请人应该具有的企业法人资格和从事相应工程设计的资质等级。招标人应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并结合招标项目行业类别、功能性质、标准、规模,科学设定申请人应具备的设计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②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条件。申请人已完成与招标项目功能、规模、性质等相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数量和工程设计质量评定及获奖情况。规模较大项目能够最终靠考察申请人以往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项目施工服务的工程规模数量和目前已经承接的工程设计项目规模数量,了解申请的人能调动的设计资源和能力。
③申请人拟投入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结构、资历、业绩状况,包括拟派总规划师、总设计师、总建筑师、总工艺师、总工程师等人员的职业资格、技术职务或职称、工作资历以及完成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的业绩、获奖等情况。
⑤申请人的履约信誉及其他。主要是近几年申请人及其完成项目的成果和履约信誉情况,包括申请人是否涉及设计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处理结果;申请人是否涉及仲裁和诉讼等。申请人是否通过企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建立类似的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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