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标段一:综合体育场及热身场)、(标段二:两馆及配套中心)招标公告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位于南沙区万顷沙二十一涌以南,南邻伶仃洋,西侧为洪奇沥水道,东侧为蕉门水道,占地约0.67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约49万㎡,包含一座6万座综合体育场、一座2万座综合体育馆、4000座游泳跳水馆及运动员中心、停车楼等配套。
广州市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综合体育场及热身场泛光照明工程范围内的开工准备、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材料采购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调试验收、合同结算、审计决算配合、操作培训、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泛光照明工程供应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泛光照明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及出图;泛光照明及其相关构件的加工及安装;泛光照明现场测量、放线及施工配合;泛光照明的维护及保养;现场清洁工作的处理;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广州市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3#体育馆、4#游泳馆、5#运动员中心A、6#运动员中心B、7#配套楼、8#停车楼及配套、9#停车楼及垃圾收集站)泛光照明工程范围内的开工准备、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材料采购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调试验收、合同结算、审计决算配合、操作培训、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泛光照明工程供应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泛光照明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及出图;泛光照明及其相关构件的加工及安装;泛光照明现场测量、放线及施工配合;泛光照明的维护及保养;现场清洁工作的处理。
投标人资质要求:【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8月1日,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B标段道路、桥梁照明工程招标公告,项目合同估算价12000.0万元。
招标内容:包含东工作区地面及东进场地面道路照明、东进场高架照明工程、东进场高架亮化工程、核心区高架照明工程、核心区高架亮化工程;落客平台下泊车点节点、东垂滑跑道下隧道节点亮化部分,核心区道路照明、核心区多杆合一、配套房建红线内室外路灯照明、给水泵站室外路灯照明、出租车蓄车场供电及照明的供货、安装及调试与管线的开挖及回填等图纸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
1)G527国道(卡尔路路口~S212接驳路口),主线公里,双侧布灯,总计435套多功能路灯,3块信息发布屏,4座多功能公交驿站;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师石河子市融合新基建建设项目(智慧合杆+边缘计算+应用场景)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第八师石河子市融合新基建建设项目(智慧合杆+边缘计算+应用场景)(招标项目编号:E9) 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产业发〔2023〕68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城市管理局(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辖区内20条主要路段,以及134团、136团、141团、143团、150团、152团、133团、142团、147团、149团、石河子镇和北泉镇等十三个团场。
3.工程规模:第八师石河子建成区及下辖13个团场,包含石河子市辖区内20条主要路段,以及 134团、136团、141团、143团、150团、152团、133团、142团、147团、148团、149团、石河子镇和北泉镇等十三个团场,道路总长113.429km,计划新建合杆数量5513套,拆除旧杆4736套。以及在路灯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市政道路破路挖沟、回填、管线预埋及复原等施工项目,建设边缘机房与运营中心、搭建软件平台、挂载智能物联感知设备等。
1.投标人须提供由本项目核心产品(综合杆)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综合杆)的唯一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是核心产品(综合杆)的制造商,则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的营业范围须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如果是联合体的,要求联合体成员之一一定要有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能力;设计单位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可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照明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实施工程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中标后,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逐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经验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经验,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如果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类似业绩指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