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4-G-70号地块三S1、地块四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
发布日期: 2024-07-31     作者: 工程设计·装饰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 9450万元,其中幕墙工程估算价约9000万元,泛光照明工程估算价约450万元,最大单体幕墙面积约32015 平方米,采用曲面幕墙。(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2021-06-01至今(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4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幕墙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评审以从诚信库中选取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按资审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详见附件一)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建议》)。(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公司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组织劳务合作;(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7)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即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前9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末位分值相同且影响资格预审通过结果的情况,则末位分数相同的申请人均通过,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内容。(8)本项目评审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形式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择优确认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选用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9)本项目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则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10)本项目代建单位: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11)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12)本项目以苏行审项建〔2021〕314号、苏行审项建〔2023〕68 号批准建设。(13)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项目所在地区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公司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资格审核检查不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后不得增减或变更联合体成员。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7.2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3.7.3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核检查不通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1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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