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3-12     作者: 工程管理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即以467,659,037股(总股本476,944,57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9,285,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6,067,687.38元(含税),无送股/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若上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回购公司股份等事项而发生明显的变化,则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照明行业按照应用领域分类为通用照明领域和特殊照明领域。通用照明领域包括家居、商店、办公、酒店、市政设施、工业、景观等常见的场景;特殊照明领域包括车用照明、应急灯等专业领域。公司的照明业务涵盖通用照明领域和车用照明领域。

  就通用照明而言,上业主要涉及LED芯片、电子元器件、塑胶、五金、包装材料等,下游应用场景最重要的包含家庭住宅、办公楼、酒店、工厂、道路桥梁及其他特殊场景等。受全球经济影响,部分照明产业链向东南亚等地转移,但中国仍然是目前世界最大的照明电器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占全球照明市场60%以上份额,产业链优势地位牢固。同时中国也是全球照明消费大国,国内照明市场占全球照明市场20%以上,和欧洲、北美为全球最主要的三大照明市场。

  2024年度,我国照明行业出口总额约为561亿美元,同比下降0.3%,出口市场需求依然稳定。其中灯具产品累计出口424亿美元,占照明产品出口总额的76%,部分细分品类如固定式灯具、可移动式灯具以及光伏LED灯具等实现出口量和出口额的双增长。整体而言,通用照明行业处于成熟阶段,存量市场博弈持续,中国照明行业正逐步从“照明大国”向“照明强国”迈进,行业正逐步从分散到集中,拥有供应链优势、制造优势、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与资金实力的国内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有望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照明行业任旧存在较大的结构性市场机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花了钱的人美好生活的追求不断的提高,照明产品结合如AI、物联网等技术,能实现对消费的人需求的更快、更精准的反馈。同时,系统化、场景化的照明解决方案,更好地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创造出了诸多新的细分市场,照明行业边界在不断拓展。未来,智能化、绿色低碳健康的照明系统为主导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照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车载控制器是汽车电子控制管理系统的核心部件,用于管理和控制汽车的各种电子设备和机械系统,通过接收传感器的信号,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发出指令来控制执行器的动作,以此来实现对汽车运作时的状态的精确控制。上游原材料主要是MCU/DSP、分立器件、PCB板、电阻、电容器等电子元器件。

  车用照明是汽车上用于提供照明、信号和安全功能的各种灯具和照明系统,是保障行车安全和提升驾驶体验的关键技术领域。车用照明产品由控制器、结构部件、发光模组三大部分组成,包括前大灯、雾灯、尾灯、氛围灯等,是集外观、功能件、安全件于一身的汽车零部件。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实现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其中新能源车产销量达到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销量比例突破40%,较上一年度提升9.3个百分点。中国汽车产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使得全世界汽车供应链发生了剧烈变化,国内零部件企业通过提升自身竞争力,在市场之间的竞争中逐步崛起。

  汽车智能化的到来,倒逼上游零部件企业拥抱新技术。车载控制器产品更加智能化和集成化,同时软件定义汽车的趋势愈加明显,控制器的软件功能的优劣将直接决定汽车的价值高低,决定了控制器将更加高性能化,以支持汽车的无人驾驶和智能网联等技术的发展。车用照明在照明的基础上也愈发智能化、集成化和节能化,以提升行车安全和驾驶体验,如AFS、ADB系统应用的不断普及应用,多种功能集成到一个灯具以提升整体美观和安全性,与无人驾驶传感器等设备的集成等等。汽车产业日益被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打破原有边界,零部件供应商要一直拥抱新技术,提升自身的行业竞争力,通过自主创新和上下游合作来深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始终专注于通用照明行业,并不断向车载领域拓展。产品涵盖民用照明产品、商用照明产品及车载产品三大品类,大范围的使用在民用及商用领域。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所处行业动态、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运行机制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体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公司设置有专门的供应链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签发《采购大纲》,明确供应商的选择和各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分配,下属子公司依据大纲实施具体采购。下属子公司除一般耗材可以自主采购外,主要的生产用原材料均由公司的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安排。在一般的情况下,采购部一般采取按需采购的原则来采购原材料。在特殊情况下,采购部门会根据供应链管理委员会的授权进行战略采购行为。采购部门依据公司的整体生产计划,由ERP、SCM等系统自动依据需求和存货量来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主要为订单生产方式,同时,针对部分型号的产品根据产能情况适当采取库存生产的方式,突出“高周转,低库存”的特点,根据不一样的客户的需求,灵活多变地组织生产,能更加有效地运作来随时接受订单、随时生产,并且降低成本。

  通用照明产品:公司为全球用户更好的提供优质的民用照明、商用照明和智能照明产品及系统,同时通过公司不断拓展的销售经营渠道为用户更好的提供需求分析、效果设计、产品定制、安装调试和售后运维等环节的相关服务。产品直销给遍布中国和全球的分销商、批发商、渠道商和工程商。除此之外,在中国市场的照明工程业务则通过种种信息渠道获取项目招标信息,准备设计的具体方案,参加投标活动,中标后予以实施。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44.31亿元,同比下降5.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3.47亿元,同比下降7.53%。

  报告期内,公司通用照明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85亿元,同比下降6.35%,车载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96亿元,同比下降4.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6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该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反映了监事会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对公司的内控、三会的运行及董事与高管的本职工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监事会意见: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真实的情况。

  监事会意见:公司决算报告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和经营情况,与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一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监事会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并与公司合作多年,对公司业务比较熟悉,续聘其为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申请的银行授信为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各子公司2024年度发展势头较好,实现2025年的战略目标也比较乐观,因此风险可控。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监事会意见:公司开展适度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国际业务的外币收付情况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监事会意见: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贴近同行业和当地上市公司的水平,是合理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洁伟回避表决本议案。

  同意提名厉国平先生、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三年。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7,296,751.23元, 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747,439,602.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6,944,575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9,285,538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467,659,0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6,067,687.3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46,067,687.38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8,687,400.4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54,705,087.8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0.9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46,067,687.3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9.65%。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即以467,659,037股(总股本476,944,57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9,285,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6,067,687.38元(含税),无送股/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若上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回购公司股份等事项而发生明显的变化,则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2025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的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真实的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5年度(具体时间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拟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2025年度的经营目标,结合往年的相关交易情况,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提出预计。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都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346,753.2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详细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2,840,453.7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6,506,299.43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损失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该依据资产的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根据结果得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因以上事项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9,346,753.20元,计入2024年度损益,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4年度总利润79,346,753.2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情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得到所有董事的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一年,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0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做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3亿元人民币。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有关项目的延续性,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仍需向银行申请授信。根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23亿元做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8.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7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的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的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做担保,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在年度计划总额的范围内,公司与各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授信银行之间的授信金额和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可共享额度。子公司内部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批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同意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授信和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对具体事项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子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倪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营业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3,791.47万元,净资产37,215.81万元,营业收入292,969.14万元,净利润14,061.79万元(经审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聂李迅,注册地址为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大道北侧,营业范围为节能灯及照明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4,010.18万元,净资产31,752.59万元,营业收入175,263.63万元,净利润14,436.16万元(经审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聂李迅,注册地址为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大道北侧,营业范围为电子镇流器、节能灯及照明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34.82万元,净资产1,021.77万元,营业收入34,621.53万元,净利润371.05万元(经审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东永路8号(10号厂房),营业范围为车用照明产品的生产、研发、设计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380.77万元,净资产5,265.57万元,营业收入41,313.17万元,净利润-607.49万元(经审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东永路8号,营业范围为灯具与驱动电源的制造、研发、设计与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596.76万元,净资产4,045.01万元,营业收入19,226.30万元,净利润363.81万元(经审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杜国红,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营业范围为:LED灯具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灯杆、高低压配电设备、计算机硬件设备、喷泉设备、雾森设备、音响设备、通信设施(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交电产品的销售;照明成套系统、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及智能控制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及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开发销售;多媒体技术的开发、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室内外照明工程、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工程、园林绿化及生态景观工程、高低压电气及送变电工程、户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节能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283.62万元,净资产5,460.43万元,营业收入11,464.04万元,净利润-3,439.53万元(经审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33.33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7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555号,营业范围为汽车灯具、汽车内饰、模具制造,从事汽车零部件检验测试领域内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572.63万元,净资产12,644.79万元,营业收入19,780.70万元,净利润-162.94万元(经审计)。

  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仅为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目前以上子公司运作正常,不存在重大诉讼,不存在影响其偿还债务的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风险可控。

  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做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做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17,00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40%、32.25%。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17,00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40%、32.25%。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1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结算,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显著,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汇衍生产品,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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