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承包范围,标准(建市[2016]226号修改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承包范围,是本文主要内容,下文会有详细介绍。并把建市[2016]226号文件修改的资质标准与您分享,把最新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的资质办理要求与您分享。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及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有地基与基础、整体的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